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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鄞州区实行德育导师制提升育人效果

发布时间:2016-11-29 8:10:00文章来源:浙江省教育厅阅读:

  实行“1+X”团队模式,实现育人模式由“单一育人”向“全员育人”转变。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导师团队,包括一名首席导师和若干名导师,首席导师由工作经验丰富、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教师担任,导师由1—3名任课教师担任。根据年龄结构、个性特长、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,形成以老带新、分工合理的导师团队。在师生双向选择基础上,由首席导师统筹协调,确定结对的导师和学生,开展全程服务指导,引导各学科教师加强育人工作研究,推进德育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。

  明确五方面职责,实现育人工作由“管理教育”向“服务指导”转变。加强思想引导,动态掌握学生个性特征、道德品质、思想状况等,通过平等接触、启发鼓励、创设情景等手段,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。加强心理疏导,随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指导,保持学生身心健康。加强生活指导,引导学生科学安排日常生活,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。加强学习辅导,分析学生学习状况,激发学习兴趣,提高学习效率。加强特长引导,发现并培养学生多元化特长,指导高中年级学生结合能力倾向和兴趣爱好开展职业规划。

  建立六项制度,实现教师成长由“侧重专业”向“育人能手”转变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,导师每周记录学生表现并分析对照。建立谈心交流制度,导师每半月至少与学生谈心一次,学生以成长周记形式每周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。建立家访联络制度,导师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家访,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,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建立导师团队活动制度,导师团队每半月召开一次团队活动,交流工作经验,探讨困难问题。建立培训制度,每学期组织两次学生德育相关课程的学习培训。建立考核制度,对导师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考核,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、评先评优、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。

  提高工作待遇,实现工作心态由“任务性”向“主动性”转变。实施导师制后,对教师工作量和工资待遇适当进行调整,首席导师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,导师按实际工作时间折半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。组织开展导师制工作先进学校和名导师评选,对工作出色、成效显著的学校和导师进行表彰奖励,对担任导师的教师在年度考核、评先评优、职称评定、等级晋升中予以适当倾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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